一、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具有社會責任感、公共意識和創新精神,適應國家經濟建設需要,具有人文精神與科學素養,掌握管理、經濟、法學及其他多學科的知識和能力,特別掌握現代經濟管理理論及管理方法,具有國際視野、本土情懷、創新意識、團隊精神和溝通技能,具有自主創業能力和經營管理素質,能夠在企事業單位、行政部門等機構從事經濟管理工作的應用型、復合型、創新型高級人才。 二、專業培養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管理學、經濟學和企業管理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,受到企業管理方法與技巧方面訓練,具有分析和解決企業管理問題的基本能力。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。 1.掌握管理學、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和現代企業管理的基本理論、基本知識; 2.掌握企業管理的定性、定量分析方法; 3.具有較強的語言與文字表達、人際溝通以及分析和解決企業管理工作問題的基本能力; 4.熟悉我國企業管理的有關方針、政策和法規以及國際企業管理的慣例與規則; 5.了解本學科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; 6.掌握文獻檢索、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,具有初步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; 7.具有一門外語的綜合運用能力。 三、就業方向 本專業畢業生能在銀行、金融證券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,國家和省市各級行業管理部門、經濟綜合管理部門,外資或涉外經營的工商企業,會計師事務所,咨詢服務等中介企業以及大中型工商企業等單位從事管理工作,也可報考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繼續深造。 四、主干課程 本專業的主干課程有管理學、宏觀經濟學、微觀經濟學、企業戰略管理、會計學原理、公司治理、財務管理學、組織行為學、人力資源管理、市場營銷學、企業生產與運營、管理信息系統、國際企業管理。 五、畢業要求 本專業學生畢業時應達到學校對應用型本科生提出的德、智、體、美等全面發展的要求,所有課程全部考核合格,并取得與專業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(至少一個),方可畢業。 六、基本修業年限和授予學位 基本修業年限:四年 學位:達到學院學位授予條件后,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|